公司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SEO软文

意识形态是一个哲学范畴词汇,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认知,它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它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下面是代写文章网为大家整理的...

意识形态是一个哲学范畴词汇,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认知,它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它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下面是代写文章网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供大家参考。

2018年以来,白城分公司党委在省公司党委正确领导下,在省公司党群部的帮助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现将全年的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年意识形态工作完成情况

(一)领导重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白城分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岗双责”,党委成员要抓好分管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公司党建年度工作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抓共管,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2.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白城分公司党委学习的重要内容,分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与基层党组织分别通过集中学习和“三会一课”方式,及时传达学习领会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除集中学习外,中心组成员还在8小时以外利用网络学院、联通先锋平台、新时代e支部等网络平台,自觉开展自学活动,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3.党委书记率先垂范,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写、带头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学习任务,亲自审定学习计划,亲自主持中心组学习、亲自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带头开展自学和参加集中学习,带头做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带动和推动了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每个中心组成员都做了大量的学习笔记,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写心得体会,做到了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意识形态工作

1.年初,为更好的加强白城分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管理,使中心组理论学习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党委中心组成员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白城分公司党委下发《2018年中国联通白城市分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白城联通党委〔2018〕11号)和《中国联通白城市分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的通知(白城联通党委〔2018〕12号)文件,为公司党委规范抓好中心组学习工作提供了依据。全年,各级党委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勤、集体研讨、学习档案管理、专题调研、传达学习等制度,认真抓好考勤、请假、笔记、档案等环节的落实,全年共开展10次集体学习研讨,每次集体学习研讨有1-2名党委委员作主旨发言,其他党委委员作感言发言;集体传达学习3次;聘请专家辅导3次;专题调研2次,共撰写专题调研报告10份。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个人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指定书目和材料,精心准备发言提纲,积极开展研讨交流,以实际行动带动公司学习研究的浓厚氛围,因故未参加集体学习的,都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认真登记参加人员、缺席人员、缺席原因等情况,并及时安排补课,确保全员参加学习,提升理论水平。

2.为全面深入、准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十九大精神入心入脑,按照白城分公司党委重点工作安排,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分别于2月8日上午和6月20日-6月23日,邀请权威专家白城市委党校副校长韩威教授分别就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举办专题讲座。

3.为全体党员发放多种学习教育资料。分公司党委下发了《党建知识学习要点》并印制了《党建知识一百题》、《白城联通2018年度党委文件汇编》、《白城联通2018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发放到全市党员中,人手一册,便于大家学习查阅和参考。

4.开展知识竞赛活动。10月12日,白城分公司党委举办了“走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此次知识竞赛由县域党委、分公司各党支部共16支代表队参加,每个队分别由县域党委书记、分公司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员、团委委员等3人组成。分公司领导班子亲自担任评委,对竞赛过程进行监督和评判。在互动环节中,台下观众也积极参与答题,最终大安分公司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竞赛第一名,通过竞赛形式再一次加深了全体党员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推动了学习水平的在提升。

5.举办了“全是基层党组织书记演讲比赛”。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和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一岗双责”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担当精神,充分展示各级党组织部书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增进公司党建工作相互间的交流沟通,推动公司党建工作上台阶,提水平,10月12日下午,白城联通在分公司24楼会议室举办了以“我是如何当好党委(支部)书记”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全市17名基层党组织书记中现场抽取7名党组织书记上台参加演讲。演讲中,各党组织书记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分别从如何搞好本单位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如何提高抓好“三会一课”的质量、如何有效落实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标准、如何通过抓好党支部与基层网格结对子,实现互帮互助共提高的目的、如何抓好党建精品工程、党员先锋岗以及主题党日活动、如何抓好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落实“一岗双责”、年底前对本单位党建工作的安排和预期取得的效果等8个方面为切入点,详细阐述了如何做一名敢担当、有作为的党组织书记。

6.打造文化走廊,营造浓厚氛围。分公司党委在本部一楼走廊打造了企业文化墙,其中一个版块就是“两学一做”,专门宣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7.购买学习资料,充实学习内容。为搞好学习,公司为理论中心组及各党支部购买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十九大辅导读本》、《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0讲》、《党章学习读本》、《怎样当好党支部书记》等一批理论书籍发放到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手中便于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参考。

8.精心组织,保证效果。每次学习,都由党委书记亲自组织,学习分为集中传达学习和集中研讨学习,严格按照规定模式开展学习。公司每名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按照要求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和学习心得体会,认真开展学习活动。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班子成员不仅系统掌握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而且提高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地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强化执行,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1.白城市公司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纳入领导班子、各部门干部目标管理,与各部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建设、一同考核,出现问题严格问责追责。认真落实党委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公司党委会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2.加强“书记抓党建、党建书记抓”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党组织书记的履职能力,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落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

3.积极开展基层调研。为进一步落实《中国联通白城市分公司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自《通知》下发起,领导班子成员共深入基层调研2次,在经营发展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四)建章建制,强化制度落实

1.为落实常态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式,白城分公司下发党支部学习计划,各基层党支部每周三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九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等基本内容,全体党员登录“新时代e支部”、“联通先锋”、“随沃行每周微学”等平台,运用互联网+的创新手段落实学习。

2.白城分公司党委坚持专题学习与专题调研并重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形势发展的要求,定期安排相关的专题学习,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两会、组织工作会议、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等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学习“联通先锋”平台“学习直通车”内容,并把理论学习和专题调研结合起来,针对公司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实际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3.严格网络内容管控,提高信息监测力度。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4.努力完善好党建工作的新理念。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抓好党建是关键。一是科学部署党建工作。按照白城市分公司党建工作要点要求,组织全公司党员干部围绕新形势、新要求下党建工作的重点,周密谋划了全年的党建工作。从完善党建工作例会、开展“三会一课”等方面入手,致力于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详细分解工作责任。明确了班子成员和各支部的党建目标任务;在班子内部,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分工,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建工作。白城分公司党委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从而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新格局。三是坚持监督检查严要求,对各项工作做到了有布置必有检查,有检查必有通报。

(五)求真务实,全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地实施

1.加强研究,撰写成果。分公司下发了2018年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组织撰写党建论文17篇,并评选出获奖论文6篇,分别给予了奖励,其中向省公司报送一篇研究论文。分公司组织开展了“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理论征文”活动,共收到基层党组织报送的论文17篇,并从中评选出6篇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奖励。

2.加强宣传,弘扬正能量。为扩大宣传思想工作的效果,公司购置了六个电视,在分公司一楼设置大型宣传栏,分别宣传“两学一做”、企业文化、领导关怀、党建活动、企业风采和业务宣传等六方面内容,大力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3.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今年以来,公司党委主持召开研究党建专题会议13次,“三重一大”事项的党委会50多次。党委成员到基层调研10余次,在党员教育、表彰、党建阵地建设以及开展主题活动等方面先后投入经费12.6万余元。重新打造了17个党员活动室,为每个活动室配备了学习资料柜,购买了资料盒,为广大党员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活动环境。

4.按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按照省公司党委统一部署,以“基本形式+”的模式组织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四统一”标准,为基层解决难题50多个,较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组织开展了系列活动。先后下发方案,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 心系基层”结对子活动;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支部”和“标准化党支部”;推进“党建示范精品工程”以及基层党支部建设资料大梳理大检查大归档工作。

6.实施了党建考核与干部的绩效挂钩。

按照省公司要求,白城联通印发了《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并将党建考核与干部的绩效挂钩。从7月份起开始落实。与此同时,党委成员按照分工,分别深入各自党建联系点督导检查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地执行。

7.认真开展了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

8月29日,按照白城市委统一部署,结合《白城市深刻汲取“疫苗案件”教训集中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分公司开展了为期45天的作风大整顿工作。分公司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公开了监督举报方式,召开了中层以上干部谈心谈话会,下发征求意见表56份,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36条,围绕“宽松软”、“躲怕推”、“虚飘浮”、“粗浅慢”、“庸懒散”等“五弊”,认真查找和开展破解服务群众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3个,并采取措施,解决了本部及外县25个底商弱覆盖点的信号覆盖以及集团客户开通电路时间过长等问题。通过活动的开展,领导干部的作风有了根本性的改变,政治思想觉悟明显提高,党性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党员意识明显增强。

二、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初步安排

(一)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一是落实“书记讲堂”制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开展书记上党课活动。二是坚持学习制度,将学理论、学业务、党建专题知识讲座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做到计划、讲座、心得和考勤相结合。三是开展学习活动,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督促全体干部员工紧跟时代步伐。四是以两学一做专题活动为载体,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力度,为奋力建设“五新”联通、实现公司全面扭亏提供坚强保障。

(二)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一是年底各级党组织要向分公司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党组织书记年终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四是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五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严格追查问责,落实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公司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集团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绍兴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绍市委办发〔2016〕2号)等有关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各级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三条 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党委负责,全员参与。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尤其是参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在集团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创新发展等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风险防范和应急管控、基础管理和综合治理、体系构建和能力建设“四个相结合”,不断巩固广大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努力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集团各项中心工作。

(三)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履责,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

(四)建管并重,惩教结合。坚持建设发展与规范管理并行,教育引导与惩戒问责并举。一手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一手抓分级治理模式创新,深入推进依法治企,严格规范各级党组织抓意识形态工作程序,创新管理方法,明确考核要求,不断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净化网络空间,优化网络生态。

第四条 通过意识形态工作,实现“五个一”工作目标:提炼“一个理念体系”、打造“一个阵地集群”、建立“一套防控机制”、拉起“一支工作队伍”、形成“一种风貌和局面”。即梳理提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文化旅游发展方面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文旅集团的萌发与实践,以及文旅集团战略发展理念体系;打造一个意识形态教育阵地集群;建立一套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体系和防控应急机制;拉起一支理论水平高、政治可靠、经验丰富的意识形态管理人才队伍;展现“文旅人”奋进向上的精神风貌、形成文旅集团风清气正的工作局面。

第二章 责任分工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包含网络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省委和市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省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集团党委(所属法人单位党组织)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建立集团党委(所属法人单位党组织)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分析。建立集团党委(所属法人单位党组织)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制度,每年至少通报一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组织人事部组织协调、有关部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有关规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

(四)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团,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以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等的管理。配合做好“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持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集团党委(所属法人单位党组织)书记应亲自抓,领导、组织有关部室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互联网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六条 集团党委(所属法人单位党组织)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七条 集团党委(所属法人单位党组织)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织)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第八条 集团党委(所属法人单位党组织)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室、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九条 集团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集团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十条 集团组织人事部作为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要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推进落实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集团办公室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抓好重大活动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政务信息平台建设管理、网评员队伍建设、意识形态领域舆情应急处置和研判等工作,维护集团意识形态安全及职工思想稳定。

第十二条 集团景区发展部(市场营销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确保集团官网、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和抖音等营销平台范围内的业务宣传内容导向正确,加强平台的网络评论管理。

第十三条 集团所属法人单位党组织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定期自查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及工作保障;加强重大活动宣传舆论引导和各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建设,严格管理本单位党员干部在网上的言行;研究制定本单位舆情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测研判、网络评论和信息通报,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事件处置。

第十四条 各级群团组织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担负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的政治责任,通过文化引航、品牌引领、典型引路等方式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凝聚改革发展稳定力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集团职工等工作,把广大职工、广大青年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凝聚最为广泛的思想共识。

第三章 主要工作

第十五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定理想信念。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党内学习教育方式,运用主题教育活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各类培训(讲座)、学习强国平台、红色教育基地等载体,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一夜学、支部集中学习、“书记上党课”等制度,确保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支部集中学习每月各不少于1次,书记上党课(形势政策报告)每年不少于1次,在职党员100%参与“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平均分不低于35分。

(二)强化从严治党教育。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围绕集团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存敬畏、知戒惧、守底线。

(三)强化思想政治研究。各级党组织要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形势任务和集团发展实际,开展思想政治研究工作,使集团的思想政治优势逐步成为集团竞争优势和改革发展的重要支撑,在职工中营造一种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氛围,从而形成强大的凝聚力,推动文化旅游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第十六条 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群”管理,强化正面宣传。

(一)理论学习阵地。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抓好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集中学习等工作,落实并督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使用,利用“文旅大讲堂”“微党课”等载体,拓宽学习渠道,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进一步强化学习要求和考核管理,提升学习效果。

(二)宣传舆论阵地。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网站、公众号、宣传栏、报纸、内刊等宣传载体,及时把党的声音传播好,把集团部署要求宣传好,把企业建设成果展示好。聚焦重大主题做好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突出抓焦点、写重点、聚亮点,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主题宣传,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激发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

(三)党群特色阵地。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一企一品、一支部一特色”品牌建设,不断推动基层阵地建设,使党群特色阵地成为意识形态教育阵地。充分发挥各级党员教育、廉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利用旅游景点、电影院等窗口优势,不断丰富意识形态宣传载体,旗帜鲜明、形式多样地开展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有特色、有成效的意识形态建设堡垒和文化活动阵地。

(四)企业文化阵地。各级党组织要善于挖掘并讲好“文旅故事”,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企业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职工开拓视野、统一思想、提高境界。要加强“凝心聚力”工程,坚持“以人为本”“以文化人”“以德立人”的理念,进一步发挥企业文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推动作用,促进广大文旅人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与集团改革发展紧紧融合在一起,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文旅队伍。

第十七条 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做好风险预控。

(一)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预警。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本单位管辖范围的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分析等工作,重点监测如论坛、微博、QQ群、微信群、公众号、网络直播、钉钉等网络媒体,及时发现和掌握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加强日常演练,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及时按程序做好网络舆情处置,有效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网络舆情监管队伍建设,在集团系统实现网络舆情监测全覆盖。

(二)加强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及预控。针对社会重大政治事件及活动、改革政策与措施的主要反映和思想动向、职工对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的重大活动、举措的反映和思想动向、及职工普遍、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开展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好问题排查和疏导工作,保障队伍稳定和集团健康和谐发展。

(三)开展定期风险排查。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开展意识形态、舆情信息的全面排查工作,切实掌握本单位意识形态情况,重点关注集团改革、发展及社会舆情等重点、难点工作领域,关注重点人员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制定应急预案并有效判断、快速处置。建立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清单,并形成风险清单常态化动态更新机制。

第四章 组织保障

第十八条 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性原则、强化责任,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十九条 集团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它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新形势下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制定集团意识形态工作具体实施举措和工作清单,统一部署和指导落实,组织推进集团意识形态工作。

集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集团领导兼任,集团组织人事部负责人任副主任,其他相关职能部室、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意识形态工作办公室设在集团组织人事部,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督促集团各部室、所属各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联络、会议组织、信息报送等工作。

第二十条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委抓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集团组织人事部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室共同参与、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各单位党群政工部门作为各级党组织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相应工作职责,制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考核机制,完善舆情定期排查及事前防控机制,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防控及应对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 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构建集团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大格局,以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配齐建强队伍为重点,以提高工作能力为核心,以改革完善激励机制为保障,统筹推进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等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骨干队伍建设,培育建设网络评论员队伍。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制度。集团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检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检查结果向集团党委报告。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意识形态检查工作和基层党建检查工作一同开展。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集团党委(所属法人单位党组织)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及职工思想动态)。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汇报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工作总结,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内容务必深入实际,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切忌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做到不漏报、不瞒报。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集团党委结合实际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含网络意识形态及职工思想动态预控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注重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推动检查考核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范围,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一)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中央、省委、市委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级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对所管理的新闻媒体出现管理不力,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由上一级党组织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集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主阵地、最前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统筹网上网下两条战线,把握舆论宣传引导时度效,坚持管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明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第三条 公司党委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 公司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党委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管理公司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第五条 公司党委承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要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公司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公司党委每年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三)统筹协调公司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企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公司各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公司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四)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公司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宣传,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在网上传播的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加强对公司内外网和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阵地的管理和指导。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

第六条 公司办公室作为党委主管网络意识形态的综合职能部门,要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具体统筹协调组织网络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推进网上正能量传播,提高传播力和引导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承担的主要工作责任是: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传播,加强网上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唱响主旋律,提振精气神。

(二)组织落实中央、省委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任务的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好公司先进典型、先进人物的宣传,弘扬正能量,激发公司上下干事创业热情。

(三)完善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情信息搜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做好重大专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监测、预警、报告和处置,做好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四)每季度向党委报告一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要情况,每半年向党委报告一次网络意识形态研判分析,每年进行一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党委报告。

第七条 公司党委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公司党委班子成员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 党支部书记要承担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责任,带头履职尽责,加强阵地建设与管理,开展相关人员的教育与引导,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各党支部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支部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第九条 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由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处置应对公司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公司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五)公司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八)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十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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